作为国家教育考试,成人高考对广大考生来说,不仅是一场学习能力和水平的检阅。更是一场诚信检阅
今年,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为实现“平安考试”目标
全省成人高考采用新举措——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
提醒广大考生:
1.考试期间,全省各考点将设立考生人脸识别验证通道,对所有考生进行入场身份验证,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公平性。
2.请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要求排队接受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和金属探测仪入场检测,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考试。如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和国家有关诚信系统,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关于考试作弊: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如果成人高考过程中,考生们出现以上行为之一,将会被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如果成人高考过程中,考生们出现以上行为之一,将会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如果成人高考过程中,考生们出现以上行为之一,将被终止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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