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鹏各学习中心及参加本次写作的同学:
根据南开大学教学安排,南开大学1906学位论文批次学位论文选题将于2019年6月5日中午12时开始,请符合写作条件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选题及各环节写作。不申请学位的学生不用参加,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
一、凡计划申请参加《学位论文》课程的学生认真阅读南发字〔2013〕13号关于修订《南开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的通知(见附件6)和《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要求和管理规定》(见附件3),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学位外语考试是否通过(目前未通过的学员可以申请)、毕业时本人课程的平均学分绩是否能够达到申请学位的要求、是否有时间参加学位论文写作、能否达到写作要求等,综合考虑后,慎重决定是否申请参加本批次《学位论文》课程。
参加本次学位论文写作的学生请及时登录学生中心:进入“学生中心”→左侧的“常用功能” → “毕业论文”→“论文写作”。有关学位论文写作要求、操作方法等详细内容见附件。
学位论文申请选题的时间:2019年6月5日下午18时—2019年6月17日中午12时。
论文写作的起止时间:2019年7月1日中午12时——2019年9月16日中午12时。
写作环节:学位论文写作需要完成提纲、初稿、终稿三个写作环节,每个环节的稿件都必须提交,前一环节的稿件不提交,将不能进行到下一环节的写作,论文成绩直接记为不及格。(论文答辩预计安排在2019年11月,具体时间以平台公告为准。)
二、针对本批次学位论文写作特强调以下内容:
1.写作资格:
(1)符合写作的入学批次:1509、1603、1609、1703、1709、1803入学批次专升本;
(2)学位论文申请选题条件:1509、1603入学批次学生为已获学分达到70学分,1609入学批次学生为已获学分达到60学分,1703入学批次学生为已获学分达到55学分,1709入学批次学生为已获学分达到50学分,1803入学批次学生为已获学分达到38学分。
(3)1509、1603、1609、1703、1709级已修过一次学位论文课程,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不足80分者,如想要申请学位需在6月10日前向学习中心老师提交重修学位论文承诺书统提交至助学任务,由于论文系统限制,成绩需统一调整为59分,才能进行本批次选题(详情见关于南开大学1812论文批次论文成绩发布、论文重写申请提交的通知)
(4)已修读两次该课程的,不允许再次修读,如违规选题,在选题截止后一律后台清除选题。
2.选题:
(1)本次学位论文设置了自拟论题,学生必须根据所学专业在“自拟题目”后的输入框内填入题目,才能提交选题,学生可参考下载通知附件中的选题。要求学生找到对应专业的论文题目进行选题(法学、药学专业必须从指定题目中选取),其中部分选题为选题方向,具体题目需自拟。自拟论题审核不通过者,不能提交论文稿件。
(2)在论文申请选题时间内,学生可以取消、改选论题。选题截止后学生不能以任何理由申请取消选题和学位论文课,请学生慎重选择。
3.稿件提交:
(1)学生在正式写作学位论文之前,请认真学习附件的学位论文相关文档。
(2)学生在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阶段的起止时间,按时提交各阶段稿件,过期将不能提交。具体时间规定请查看附件中的“写作时间表”。
(3)论文写作期间,学生可在学位论文写作平台通过“给指导教师留言”功能,与指导教师进行联系。请学生珍惜留言机会,不要就同一问题反复给老师留言。如果是非论文写作方面的问题,请在论文课程论坛中提问。
(4)学生上传论文稿件、查看评语、查看已上传稿件及指导文件,均需登录论文写作平台进行相关操作,上传稿件必须是WORD文档(03版)。
(5)请按老师评语及学校格式要求认真修改后提交稿件。达到每个环节的最大批阅次数后,学生将不能再提交稿件。请珍惜提交机会,提交稿件后请查看确认,以保证上传的是当前最新稿件。
4.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原因:
(1)终稿提交时间截止前仍未提交任何稿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论文写作;
(2)学位论文的写作必须独立完成,并按要求写作,一旦发现抄袭,均按不及格处理。
5.纸介答辩稿件及存档稿件邮寄:
(1)在学生端提交稿件时如果提示:“你的稿件已经定稿,无须再提交电子稿”,就说明此学生不需再提交后续环节稿件。
(2)关于学位论文答辩以及纸介稿邮寄时间另行通知。
三、凡申请参加《学位论文》课程的学生,指导教师给出终稿成绩在75分及以上并通过学校查重的可以参加答辩,学位论文成绩以答辩委员会给出成绩为准,指导教师给出的成绩不作为最后标准。凡答辩未达到80分者,不能申请学位;凡终稿成绩在75分及以上并通过查重不参加答辩的,学位论文成绩一律按60分处理。
四、学院为学生开通文献检索系统,方便学生在写作过程中查阅相关文献,学生端平台首页我的课程下面点击“文献检索系统读秀中文学术搜索”,信息检索操作可参考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孙富强主编《网络信息检索与利用》或者其他检索类书籍。
五、本批次学位论文在答辩前将对终稿成绩75分及以上稿件通过“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其他系统检测结果学校不予认可)。
1.总文字复制比低于30%(不含30%)的学位论文视为合格,可参加答辩。
2.总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继续修改学位论文,经复检后总文字复制比低于30%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不得评为优秀论文;经复检后总文字复制比仍大于30%,取消学位论文答辩资格,成绩一律按照60分处理。
3.总文字复制比大于50%,取消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学位论文成绩一律按照0分处理。
